6月12日,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初步结论意见的公告,对调整内容进行公开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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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布的通知,主要调整如下:
贷款额度调整:
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0万元。
注:此次调整后单方及双方贷款额度均提高10万元,且通知中未提及第几次申请贷款的限制。
异地贷款政策调整: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湛江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及贷款额度与湛江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以下是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有效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贷款额度调整。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0万元。
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相关联,具体计算方式:
贷款额度A=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
贷款额度B=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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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方缴存
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二)双方缴存
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0万元。
二、异地贷款政策调整。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及贷款额度与我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三、其他未作调整的事项按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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