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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区2022年秋季初一招生方案

湛江楼市2022-07-08 10:51:58

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坡头区2022年秋季初一招生方案。

坡头区除南调城区之外其他各中学2022年秋季初一招生办法:

由于各中学学位充足,各中学严格按去年招生办法招生,招生结果于2022年7月30日前报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备案,由区教育股根据招生人数均衡编班,学校不得重新调整分班。

一、南调城区各中学2022年秋季初一年级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城区3所学校招收初一新生的招生计划:

1、坡头区第一中学8个班,400人(不提供住宿);

2、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8个班,400人(不提供住宿);

3、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8个班,400人(不提供住宿)。

(二)招生范围、对象

1、坡头区第一中学

第一类:户籍在坡头区第一中学征地村庄(包括陈烟楼村、中间巷村、姓李村、北山村、瑶上村、瑶中村、瑶下村、西坡村、海尾村、水巷村、岭头村、姓刘村、欧烟楼村、周烟楼村、莫上村、莫下村)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二类: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户籍或合法房产在灯塔路范围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三类:学籍在坡头区第一小学坡头区内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四类:符合省、市、区有关优待政策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五类:符合进城务工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在同一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

第一类: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户籍或合法房产权证在学区内(海东广场、启达东海岸、万象凯旋湾、旦黎村、三柏西公寓小区、申蓝宝邸、碧海金岸)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二类: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三类:学籍在南调街珊瑚小学、麻东小学、南调街林口小学、麻西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四类:符合省、市、县有关优待政策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五类:学籍在南调中学、南调街中心小学校本部、湛江市实验小学六年级毕业报读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的学生。

第六类:符合进城务工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在同一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

第一类:南油职工子弟和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户籍或合法房产权证在南油基地生活区、恒大绿洲住宅区、华发住宅区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二类:湛江市二中海东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三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的有意愿报读海东中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四类:学籍在南调街珊瑚小学、麻东小学、南调中学、南调街中心小学校本部、湛江市实验小学六年级毕业报读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的学生。

第五类:符合进城务工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在同一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名办法

1、南调中学、湛江市实验小学和南调街中心小学属于多校划片的学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报读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或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就读。

2、属选报读的学生需要填写《坡头区城区2022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读中学志愿表》选择就读学校,填报志愿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止。

3、符合南调城区上述3所中学招生范围和条件,而不在南调城区读小学六年级,要求返回南调城区的坡头区第一中学和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读初一的学生(南油职工子弟除外),户籍类报名时需现场提交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合法房产类报名时需现场提交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并于7月10日-7月18日前到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报名,要求返回海东中学读初一的到海东中学报名,再由海东中学报区教育局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四)招生录取办法

1、根据上述3所中学招生计划,按他们学校的“招生范围、对象”条件先后顺序录取,如学位充足,可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采取抽签录取。坡头区第一小学非坡头区户籍的学生、南调城区小学毕业未被录取的学生和符合南调城区上述3所中学招生范围和条件,而不在南调城区读小学六年级,要求返回南调城区上述3所中学读初一的学生(南油职工子弟除外)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向坡头区教育局提供具体的政策依据和有效的证明材料,由坡头区教育局审核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2019]146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4、全区初一招生工作由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开展。

(五)其它

1、对公布直接录取名单或抽签录取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反映,由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处理。

2、招生对象不按时报名、不按时领取《入学通知书》和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当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视情况将有关人员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①提供虚假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出生证等材料的;

②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

4、本方案适用于2022年秋季招生,由坡头区招生领导办公室和坡头区第一中学、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坡头区第一中学:3955505

湛江市第三十二中学:麦老师)

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杨主任)

招生期间,设立招生咨询及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

投诉监督电话:3950800(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

坡头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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