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2016年房地产市场大猜想 房价会不会降?

湛江楼市  2016-02-13 11:14

[摘要] 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16年1月18日公布的数据测算,去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升1.6%,连续第三个月上升且涨幅较11月的0.9%明显扩大。

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16年1月18日公布的数据测算,去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升1.6%,连续第三个月上升且涨幅较11月的0.9%明显扩大。

2015年3月30日,央行和财政部分别发文,松绑二套房贷并减免营业税。在支持刚需、改善需求以及去库存的宽松政策基调下,中国楼市整体持续恢复,2015年房价以涨势收尾,一线城市房价涨幅遥遥领先。

整体市场在恢复,但城市之间的分化依然明显。一线城市远好于其他,二线逐步恢复,三四线还在下降。压力较大的三四线城市如何去库存,地方政府如何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成为题中之义。

2016年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重点关切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工作。李克强表示,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抓住农民工融入城镇这一关键,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几乎同一时间,山东、江西等地明确了对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出台个性化措施。业内人士认为,鼓励农民工购房有望化铺开,对于一些库存较严重的城市在实施力度上可能会更大一些。

2016中国楼市将如何发展呢?

1房价会不会降?

2015年楼市收官,12月份房价继续上涨。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5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显示:12月份,70个城市中,有43个城市房价止跌或上涨。

一线城市中,深圳和上海房价涨幅领先。数据显示,北京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0.5%;上海环比上涨2.1%;深圳环比上涨3.2%;广州环比上涨0.7%。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表示,由于各城市供需状况各不相同,城市间房价分化现象仍非常明显。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较快,环比涨幅明显高于其他城市;其余二线城市环比较为平稳;大部分三线城市仍然处于库存逐步消化阶段,环比仍在下降。

专家预计,2016年新房市场销售量将下降5%,房价上涨5%,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5%,一线城市短期还是看涨。

另外,本轮房地产市场上行,早始于2014年10月,市场信号是当月住宅成交量环比9月大增,而政策信号是“9·30”新政,市场信号证实了政策信号的有效性。之后,30城商品住宅成交量持续保持高位。其中,2015年12月成交量创历史高月度成交纪录。2016年1月,成交量虽环比下滑,但仍保持在2014年10月之后形成的高位平台上。基于此,房地产市场整体状况应无忧。

研究也预测,2016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将继续上涨,缘于房价上涨的逻辑并没有发生改变。从政策层面看,限购限贷政策的取消、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等政策的持续放宽、去库存措施的即将出台、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扶持力度的加大、购房者看涨情绪的强化,都会促使房价上涨。从房地产短周期规律看,每轮房价上涨都会至少持续十几个月份,2015年只上涨了8个月,2016年仍将上涨。预计环比增幅在2016年第三季度见顶。

2房地产税会不会征收?

2015年8月,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人大立法规划,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的讨论已经进入总结思路阶段。何时出台,只是时间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加入立法规划意味着对房地产税的讨论已经进入总结思路阶段,房地产税是铁定要开征的。

作为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税改革是中国增加直接税、降低间接税、调节税制结构的重要一环。未来房地产税将由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收入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原所长贾康表示:有关房地产税的推出现在来看已和原来计划的时间表不匹配了,现在就看人大什么时候启动一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落地,会影响房价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曾被视作反腐利器,一旦执行,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等情况将有效减少。

2016年1月20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各种不动产权利的登记都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中国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制度处工作人员张富刚表示,细则的实施将为中国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更加详实和可操作的法律依据。

此次《细则》中明确提出“三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一是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三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细则》还指出,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此前舆论担忧的“以人查房”曝露他人的财产信息、用作不法用途的行为,将面对严厉的法律制裁。

另外,《细则》的实施被认为会抑制楼市的发展,业内人士对此表示不会影响楼市稳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