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房合同有猫腻,商品房买卖12条“霸王条款”,它们真真切切地伤害到了购房者的利益,买房时一定要看清楚啦!
“买受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缴纳物业、保险、公证、煤气、水、电、有线电视、固定电话、装修保证金等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入户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房产的入户手续,不办理的,视为已同意入户。买受人除应支付物业管理费外,从之日起每日按该房产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代管费。”或者有的合同约定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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