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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业务开展以来,深受市民朋友欢迎,为了减轻还款压力,很多朋友都想申请“商转公”贷款,但又怕不符合申请条件被拒贷,今天帮大家总结一下申请“商转公”贷款会被拒贷的情况有哪些,有需要的朋友建议收藏下来。
一、公积金账户不满足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职工,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且申贷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如果账户处于异常状态,比如:封存、冻结、销户等,那么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已使用两次
1.职工家庭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那么再次购买住房时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2.职工家庭已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那么即使两套住房均已出售,再次购房也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三、个人信用影响
1.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中(以下简称信用报告)存在当前逾期尚未偿还的金额;
2.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信用报告最近5年存在连续6期以上或累计超过24期以上的逾期记录;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的;
4.申请“商转公”的商业贷款最近5年逾期累计超过6期、连续超过3期或当前存在逾期贷款余额。
四、房屋的产权情况影响
1.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住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除原商业贷款对应抵押登记外,还设立了其他担保物权、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2.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不属于房屋产权所有人。
五、原商业贷款是用于购买非住宅性质的房产
申请“商转公”贷款仅适用于购买自住住房,不适用于商业用房、写字楼、公寓、商铺、别墅、车库等其他用途的房产。
六、原商业住房贷款属于组合贷款
如果原来办理的是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现在是不能将组合贷的商业贷款部分申请“商转公”的。
七、商业贷款的银行不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
我市目前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南粤银行、交通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等12家银行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如果原商业贷款不属于上述银行则不能办理。
另外,还需根据贷款条件、房屋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可否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信息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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