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2025年4月24日,原湛江机场内1宗商住综合用地挂牌出让,出让面积134926.17平方米,起拍总价6亿元,起拍楼面地价约为1401元/㎡。
地块位置
WGC2025007号地块挂拍概况
据公告文件,WGC2025007号地块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湛阳路以南、紫荆大道以西,宗地面积为134926.17平方米(约202.3893亩)。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及旅馆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公园与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起拍总价为6亿元,起拍楼面地价约为1401元/㎡。
宗地规划情况:
城镇住宅用地74638.21平方米,1<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及旅馆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0901、0902)(ZXZ-04-05-01地块)25328.30平方米,容积率≤6.0,建筑密度≤4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00米;
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及旅馆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0901、0902)(ZXZ-04-06-01地块)13489.79平方米,容积率≤5.0,建筑密度≤4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0米;
按《住建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80米以上住宅用地、100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征求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意见,以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最终建筑物的高度以消防救援机构的意见为准。建议配套消防执勤用房,同时征求消防救援机构的意见。
公园与绿地10981.67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平衡);
城镇村道路用地10488.20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平衡)。
宗地图
其他事项:
1、本宗土地需要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有:
(1)幼儿园:在 ZXZ-04-08-01地块设置配套9班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低于524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3146平方米。
(2)卫生服务中心:在ZXZ-04-08-01地块设置,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700平方米,宜独立用地或结合其他服务设施设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
(3)老年服务站:在ZXZ-04-08-01地块设置,每百户(标准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4)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ZXZ-04-08-01地块设置,每百户(标准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5)社区服务站(含居委会、治安联防站、残疾人康复室):在ZXZ-04-08-01地块设置,每 2000户设一处社区服务站。可结合其他建筑设置。含85平方米居委会办公用房及15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应设于建筑首层,并有独立对外出入口。用房产权应无偿移交所在地的区政府。
(6)托老所:按每千人配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不足千人按千人配置。
(7)托育服务用房:按每千人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不足千人按千人配置。
(8)邮政快递末端服务用房:不独立占地,应设于建筑首层,便于邮件收发,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用地内配套的各项设施应与住宅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规划核实、同步交付使用。由霞山区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负责接收。
地块航拍
2、本宗土地需要配建的设施有:
(1)幼儿园及中小学
须配建出让用地内一所幼儿园和出让用地外一所中小学。其中,配建的幼儿园为 ZXZ-04-08-01地块一所9班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低于524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3146平方米,按《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配建的中小学用地用地位于霞山区公园东路以东、宜乐东路以南,面积为54826.81平方米,具体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门下达的规划条件《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湛江市霞山区公园东路以东、宜乐东路以南54826.81平方米学校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详规)〔2025〕17号】实施。
(2)市政道路以及公园绿地
土地竞得者须按照规划配建出让地块内和出让地块外四条市政道路以及公园绿地,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实施,具体情况为:
公园东路(湛阳路至宜乐东路段):北起湛阳路,南至宜乐东路,道路长度约433米,宽度为25米,面积约16.57亩;
宜乐东路(公园东路至紫荆大道段):西起公园东路,东至紫荆大道,道路长度约352米,宽度为 30米,面积约15.92亩;
20米规划纵路(宜乐东路至规划20米路段):北起宜乐东路,南至规划横路,道路长度约397米,宽度为20米,面积约12.34亩;
16米规划横路(公园东路至紫荆大道段):西起公园东路,东至紫荆大道,道路长度约198米,宽度为16米,面积约5.53亩。
公园绿地:17676.84平方米,其中第1块位于公园东路西侧,公园绿地宽30米,面积约为7244.59平方米;第二块位于宜乐东路南侧,公园绿地宽63.5米,面积约为10432.25平方米。配建的道路和公园绿地须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竣工后无偿移交,其中出让范围内配建的道路和公园绿地需移交土地权属给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
(3)其他
本项目土地竞得者应在城市道路行人主入口附近设置一个占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并且按政府批准实施运行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配置不少于50辆公共自行车和车辆管理设备。道路同侧的城市公共自行车驿站间距宜大于200米,其布局应符合相关要求。该公共自行车驿站须与开发项目用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3、其他
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土地受让人须按照《湛江市加快推进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履行交房即交证的主体责任。
地块现状
该地块将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10:00截止网上报价。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字
9500元/平方米
13800元/平方米
6800元/平方米
7000元/平方米
14000元/平方米
13500元/平方米
12000元/平方米
13500元/平方米
17000元/平方米
150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