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湛江段)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据公告显示,此次征地涉及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吴川市等地共45条村庄,合计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共220.9266公顷。

征收土地位置
该项目主线全长约71.903公里,起点位于湛江市吴川市浅水镇石碧村;往西南方向经过吴川市浅水镇新屋村,长岐镇高辣村、苏村村、新联村、中间村、黎屋村、边旦村、后背山村、大坡村,兰石镇庄艮村,樟铺镇樟铺村、塘口村、龙塘村、三浪村,振文镇泗岸村、山圩村,黄坡镇磐石村、大院村、里屋村、枚陈村、上马村、福岭村、中山村、林屋村、水潭村、那罗村;坡头区坡头镇民有村、岑霞村、塘博村、麻登村,南调街道麻东村、林口村、麻西社区;霞山区海头街道屋山村、楼下村、后洋村、西厅村、岑擎村、东纯村,新兴街道后坡村;麻章区麻章镇沙沟尾村、调塾村、冯村村;终于麻章区麻章镇古河村。

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被征收土地情况。该项目涉及征收吴川市浅水镇、长岐镇、兰石镇、樟铺镇、振文镇和黄坡镇等6个镇27个村委会95个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102.4580公顷;坡头区坡头镇和南调街道等2个镇(街道)7个村委会43个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30.6040公顷;霞山区海头街道和新兴街道等 2个街道7个村委会16个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22.0859公顷;麻章区麻章镇4个村委会5个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65.778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共220.9266公顷。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吴川市浅水镇、兰石镇、樟铺镇: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90.00万元/公顷补偿,长岐镇、振文镇、黄坡镇: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97.50万元/公顷补偿;坡头区坡头镇: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135.00万元/公顷补偿,南调街道: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150.00万元/公顷补偿;霞山区海头街道屋山村、楼下村、后洋村和西厅村: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240.00万元/公顷补偿,海头街道岑擎村和东纯村: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195.00万元/公顷补偿,新兴街道后坡村: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240.00万元/公顷补偿;麻章区麻章镇沙沟尾村、调塾村、冯村村和古河村: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150.00万元/公顷补偿。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执行。
(四)征收土地安置及费用支付方式
1.农业人口安置:采取货币安置,具体由被征地村庄根据实际负责落实。
2.社保安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已缴入当地社保资金专户,在征收土地公告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3.留用地安置: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安排并折算成货币补偿。
4.征地费用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其他有关事项
(一)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征地补偿、产权注销登记,并交付出土地。
(二)项目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新闻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