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12日,湛江城市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开展《湛江职业教育基地总体规划(局部修编)》的编制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要求,依法将《湛江职业教育基地总体规划(局部修编)》草案进行批前公示。
6月12日,湛江城市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开展《湛江职业教育基地总体规划(局部修编)》的编制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要求,依法将《湛江职业教育基地总体规划(局部修编)》草案进行批前公示。近期:2014-2015年,主要完成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远期:2016-2030年,完善首期建设成果,与湛江西部拓展与湖光新城建设相结合开展中远期建设项目,实现本次规划建设目标。
土地利用现状图
土地利用规划范围:
东起湖光大道,西至规划中的东海岛铁路,北临粤海铁路、南抵西城大道,用地面积10.71平方公里,比上版总规增加5.65公顷。
土地利用规划图
本轮规划与上版总规对比
按照使用差异分为四类功能区:
1、中央景观区:新坡水库及其周围公园绿地。
2、中心设施区:设置东、南两个中心设施区、均连接基地主入口与中央景观区;功能以行政管理、文化娱乐、商业配套;景观游憩为主,是整个基地的配套设施服务中心。
3、教育科研区:位于基地中央景观区与中心设施区之间的区块,共有五片,区内院校涵盖范围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与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依据片区用地大小设置大、中、小不同规模学校,在基地西部设置一所较大规模高校,以此增加基地活力。
4、配套居住区:位于基地中央景观区以东、中心设施东区以北的地块,为职教基地教职员工、科研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近便的生活配套设施。
总体功能分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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