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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家长!2019年赤坎、霞山区小学学区划分范围出炉!

湛江桥桥2019-05-16 11:25:01

虽然现在才5月,

不少适龄儿童的家长

已经开始提前准备起

入学的事宜啦~

近日,

湛江市赤坎区和霞山区

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须知出炉!

赶紧来看看吧!

赤坎区

赤坎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赤坎区属学校(含公办和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是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满6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并在赤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

(三)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赤坎区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持有网签购房合同的须提供全额购房发票和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注:凭证时间是指2019年7月30日止倒推计算满三个月),下同)

(四)在赤坎区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含半年),或持有赤坎区营业执照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符合省、市、区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一)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或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二)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并在赤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

(三)持有赤坎区商品房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非赤坎区户籍人员,权属人的适龄子女入学,按照房产地段对口入学。但如果房产地段对口学校学位不足,则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持有赤坎区商品房非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其适龄子女入学,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

(四)异地务工人员在赤坎区居住、有居住证半年以上(含半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含半年),或持有赤坎区营业执照半年以上(含半年)的随迁子女,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在公办学位不能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的情况下,家长可到民办学校办理入学申请。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5日至6月13日

A类(凭本区户籍入学)或B类(凭本区完全房产入学)(注:完全房产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房产产权份额为100%)适龄儿童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其父母可于7月20日、21日登录一年级预报名系统补报名。

网上预报名操作办法


(一)手机报名

家长可使用任何智能手机登陆预报名系统(网址bm.chikan.gov.cn)报名。

(二)电脑报名

登陆预报名系统(网址bm.chikan.gov.cn)报名。为方便下次登陆,建议收藏网址。

在网上报名前,家长可先在网站 “报名指引”栏目点击查看“详细操作”,报名时遇到问题,可打学校电话咨询。6月2日和8日两天,各校设有服务点,需要帮助的家长,可前往相关学校咨询解决。

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名材料审核学校。AB类根据学校服务范围选择;CDE类在以下学校中选择1所审核学校(市三小、市六小、市十五小、市十七小、市二十四小、市十五中、市十七中);F类在以下学校中选择1所审核学校(市十九中、市二十五中、市四小东山校区、市八小草苏校区、市十六小新坡校区 、市十九小福建校区)。审核学校不一定是录取学校。


注:

C类:在赤坎区居住五年以上(含五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五年以上(含五年)或持有赤坎区营业执照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D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其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

E类:持有赤坎区商品房非完全产权房产的,其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子女。

F类:在赤坎区居住满半年(不足五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不足五年),或持有赤坎区营业执照满半年(不足五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家长须按“报名指引”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按“材料拍摄指引”拍摄上传相关图片。所有的报名材料无须提交纸质,只须通过手机拍摄图片上传。各类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一)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A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儿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

3、全额购房发票和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凭网签合同报名的须提供,下同)

4、儿童出生证。

(二)持有赤坎区商品房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其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子女(B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儿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

3、全额购房发票和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

4、儿童出生证。

(三)在赤坎区居住满五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五年,或持有赤坎区营业执照满五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C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居住证。(外市的须提供,下同)

3、赤坎区五年以上(含五年)社保清单,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4、儿童出生证。

(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其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D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儿童出生证。

(五)持有赤坎区商品房非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其非赤坎区户籍适龄子女(E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儿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

3、全额购房发票和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

4、儿童出生证。

(六)在赤坎区居住满半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或持有赤坎区营业执照满半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F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居住证。

3、赤坎区半年以上(含半年)社保清单,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4、儿童出生证。

(七)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家长须在预报名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赤坎区教育局教育股报名,教育股将报名材料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报名材料审核时间


(一)学校初审时间

2019年5月25日至6月15日

(二)教育局复审时间

2019年5月28日至6月18日

(三)部门核查及反馈时间

2019年6月20日至7月25日

1、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负责核查居住证和户口簿。

2、赤坎区组织相关人员核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网签购房合同)。

3、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查社保清单。

4、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查营业执照的登记情况。

5、湛江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核查居住水费缴费凭证。

6、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负责核查居住电费缴费凭证。

各职能部门对教育部门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并把核查情况报教育部门汇总录入,家长可在预报名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录取办法和公布方式


(一)批录取(A类)

1、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户一致)。

2、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户分离)。

3、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未能提供实际居住地相关证件的)。

学位安排:第1类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第2类按实际居住地段对口方式入学;第3类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赤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口挂靠在亲戚或朋友户口上的,须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对口学校申请学位。

(二)第二批录取(B类)

4、持有赤坎区商品房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非赤坎区户籍人员,权属人的适龄子女。

学位安排: 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但如果地段对口学校学位不足,则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

家长在网上预报名时,须从以下五个片区学校中选择其中1个离居住地相对就近的片区学校参加随机派位。如果被选择的片区学校的学位已满,系统将自动转向其它学位未满的片区学校进行随机派位。

学校分片情况(“第二、三批录取”学校片区选择):

片区学校:二小 二十四小 二十八中

第二片区学校:三小 十五小 十六小 十九小

第三片区学校:四小 六小 八小(旧校区) 八小(新校区) 十七小

第四片区学校:二十一小 二十九小 十五中

第五片区学校:三十二小 十七中  

以上学校在批录取后,还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参加随机派位,录取满额则不再参加随机派位,届时以赤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hikan.gov.cn)公布学校名单为准。

(三)第三批录取(CDE类)

5、在赤坎区居住满五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五年,或持有赤坎区营业执照满五年,其随迁子女。

6、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赤坎区户籍,其非赤坎区户籍的适龄子女。

7、持有赤坎区商品房非完全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非赤坎区户籍人员,权属人的适龄子女。

学位安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

家长在网上预报名时,须从以上(第二批录取B类)五个片区学校中选择其中1个离居住地相对就近的片区学校参加随机派位。如果被选择的片区学校的学位已满,系统将自动转向其它学位未满的片区学校进行随机派位。

(四)第四批录取(F类)

8、在赤坎区居住满半年,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或持有赤坎区营业执照满半年,其随迁子女。

学位安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抽取公办学位。

家长在网上预报名时,须从以下指定6所学校(校区)中选择其中1所离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参加随机派位。如果被选择的学校学位已满,系统将自动转向其它学位未满的学校进行随机派位。

可选择的学校(校区):十九中 二十五中 四小东山校区 八小草苏校区 十六小新坡校区  十九小福建校区 

随机派位由赤坎区教育局组织,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区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邀请若干名家长参与监督,当场公布随机派位入围名单和录取学校名单。所有录取名单随后在网站和审核学校公布。

入学录取通知


(一)8月6日、7日,在网上和审核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二)8月9日,家长须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在指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解释说明及其他事项


1、凭“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报名的,不须提供全额购房发票和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凭“网签购房合同”报名的,须提供全额购房发票和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

报名时,如果还未能提供6月、7月水电费缴费凭证,可在7月31日前把相关凭证交到教育股。

2、社会养老保险或营业执照“五年”、“半年”,是指2019年4月30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五年”或“半年”。

3、招生工作咨询电话设在赤坎区教育局,电话号码是8208505;招生工作投诉电话设在赤坎区纪委监察局,电话号码是8208087。

再来看看

学区划分图




霞山区

霞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暂行办法


招生对象


第四条 霞山区区属学校(含公办和民办学校)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一)霞山区户口适龄儿童,包括:

1. 户主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

2. 本人是户主的适龄儿童。

3. 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入其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4. 户籍中登记的与户主关系属于以上情形以外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包括:

1. 非湛江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霞山区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霞山区居住证满5年,且在此期间居住证持证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有稳定职业。如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满半年不满5年的,按照湛江市户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录取办法办理。(5年是指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4月30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5年)

2. 湛江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霞山区居住满半年,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或企业住所在霞山区)和税务登记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霞山税务机关纳税)满半年或在霞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半年。(半年是指截至适龄儿童入读当年4月30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半年)

(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在霞山区有房地产权证的非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

(四)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烈士,或在霞山区居住或工作的军人优抚对象、民警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和突出贡献专家、华侨子女、引进人才等,且符合中央、省、市和霞山区有关优惠政策。

录取办法


第五条 我区公办学校将根据适龄儿童的具体情况采取学区学校直接录取和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

(一)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1、2、3项,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实际家庭住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采用学区学校直接录取方式录取。

(二)在本条第(一)款招生结束后,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1、2、3项中“户籍地址与房产、实际家庭住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四条第(二)款第1项(不含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不满5年的情形)、第四条第(三)款的适龄儿童,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到有学位的区属公办学校。

(三)在本条第(一)、(二)款招生结束后,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2项的适龄儿童、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满半年不满5年的非湛江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按区属公办学校公布的学位名额,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四)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款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向霞山区教育局提供具体的政策依据和有效的证明材料,由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在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民办学校根据霞山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对符合第四条规定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予以优先招录。

第七条 我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采用学区学校直接录取和电脑派位录取两种程序:

(一)学区学校直接录取程序

1. 查询信息。由霞山区教育局到公安户籍部门查询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

2. 核实信息。由学校牵头,联合公安、社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核实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

3. 公布名单。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适龄儿童的户口地址和学区布局,对“户籍地址与房产、实际家庭住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采用学区学校直接录取方式录取。录取名单在霞山区教育网(http://www.zjxsjy.com)和录取学校进行公布。

4. 通知入学。录取学校按照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通过挂号信方式邮寄《入学通知书》;如在每年8月1日前没有收到通知,家长应及时到学区学校查询并领取。

(二)电脑派位录取程序

1. 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1、2、3项中“户籍地址与房产、实际家庭住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情形的适龄儿童,按以下程序实行电脑派位:

(1) 查询信息。由霞山区教育局到公安户籍部门查询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

(2) 核实信息。由学校牵头,联合公安、社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核实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

(3)公布名单。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已经核实的户口信息在霞山区教育网公布参加抽签的适龄儿童名单和学校名单。

(4)公开抽签。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公证部门现场公证、霞山区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当场公布适龄儿童的录取结果,并在霞山区教育网和相关学校进行公布。

(5)通知入学。录取学校按照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通过挂号信方式邮寄《入学通知书》;如在每年8月1日前没有收到通知,家长应及时到录取学校查询并领取。

2. 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1项的适龄儿童(不含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不满5年的情形),按以下程序实行电脑派位:

(1)公布报名点。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布局,在公办学校设置若干报名点,并在霞山区教育网公布。

(2)报名审核。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满五年的进城务工人员,为其适龄子女到报名点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含居住证信息和社保信息,与适龄儿童关系等),并将居住证、参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A4纸印)交报名点初审(持证人与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交出生证等证明材料),汇总后由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送公安、社保等部门审核。

(3)确定名单。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名单,并在报名点和霞山区教育网公布。

(4)公开抽签。根据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在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中,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公证部门现场公证,霞山区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当场公布录取结果,并在霞山区教育网和相关学校进行公布。

(5)通知入学。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3.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的适龄儿童,按以下程序实行电脑派位:

(1)公布报名点。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布局,在公办学校设置若干报名点,并在霞山区教育网公布。

(2)报名审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权属人为其非霞山户籍适龄子女到报名点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含房地产权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适龄儿童关系、房地权证编码和房屋坐落地址。),并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属人户口簿、身份证、适龄儿童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A4纸印)交报名点初审(持证人与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交出生证等证明材料),汇总后由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送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

(3)确定名单。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名单,并在报名点和霞山区教育网公布。

(4)公开抽签。根据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坐落地址,在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中,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公证部门现场公证,霞山区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当场公布录取结果,并在霞山区教育网和相关学校进行公布。

(5)通知入学。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4. 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2项的适龄儿童、居住证年限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满半年不满5年的非湛江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按以下程序实行电脑派位:

(1)公布名额。在霞山区教育网和各公办学校公布电脑派位招生名额。

(2)报名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根据各学校公布的招生名额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为适龄子女就近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位申请登记表(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的编号、税务登记证的编号、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将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凭证的原件、复印件交给学校,由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后分别送工商、税务、社保部门审核。

(3)公布名单。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商、税务和社保部门审核结果确定参加抽签的适龄儿童名单和学校名单,并在霞山区教育网和有关学校公布。

(4)公开抽签。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公证部门现场公证、霞山区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当场公布录取结果,并在霞山区教育网和相关学校进行公布。

(5)通知入学。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第八条 按照控制规模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原则,规范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录取程序:

(一)下达计划。霞山区教育局向民办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并提供抽签未入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的名单。

(二)录取审核。各民办学校根据适龄儿童的报名情况,结合本校实际,拟定录取名单并上报霞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公布名单。在霞山区教育网和各民办学校公布适龄儿童录取名单。

(四)通知入学。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录入信息。学校在规定时间将录取学生的信息录入霞山区教育网招生平台,不录入的不能建立学籍档案。

具体招生时间安排表如下

新学区范围



这么重要的信息,

快给你身边的家长们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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