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北部湾城市群发展的方向路径和任务举措。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北部湾城市群发展的方向路径和任务举措。
北部湾城市群地跨广西、广东、海南三省区,背靠大西南,粤港澳,面向东南亚,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在西部大开发战略格局和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中具有独特地位。
划重点(湛江部分):
1.以石化、冶金、能源、粮油加工为支柱的临港产业集群初步形成,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南宁、 海口、湛江等重点城市人口和经济集聚能力不断增强,常住人口 城镇化率提升约 7 个百分点。
2.南宁与周边城市同城化水平显著提升,海口、湛江城市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大中小城市发展更加协调。
3.对以北海、湛江、海口等城市为支撑的环北部湾沿海地区和近海海域,坚持城市、港口和园区点状布局,适当拓展自然岸线,修复保护近海海域。
4.发挥湛江传统大港优势,促进湛江、茂名的城镇、港口和产业联动发展。
5.提升广东湛江港大宗散货中转功能,加强与主通道衔接。
6.畅通东向运输通道,建设南宁至玉林铁路至广湛铁路连接线、合浦至湛江高铁, 提升西江航道功能,改造升级 G72 泉南高速公路。
7.完善城际综合交通网络。畅通省际骨干通道,规划建设湛江至海安(海口)高铁,推动建设南宁至湛江高速公路。整合琼州海峡两岸港口资源,打造琼州海峡客滚运输一体化投资运营平台等,推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
8.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增强南宁、湛江、钦州—北海—防城港等综合交通枢纽、国家物流枢纽中转组织能力,提升湛江新机场国际化水平。
9.湛江港建设 40 万吨级矿石码头及航道、巴斯夫一体化工程配套码头、 乌石作业区通用码头、琼州海峡北岸防台应急锚地。
10.规划建设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和宝满港区、北海铁山港区疏港铁路,新建粤海铁路乌石支线。
11.建成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湛江吴川机场。
12.推进琼州海峡经济带和湛江、北海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13.承接粤港澳大湾区消费品加工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推进“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玉 林)、粤琼(徐闻)特别合作区、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等建设。
14.支持第四海洋研究所、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等涉海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建设,壮大向海科技企业群体。
15.加快构建多元化低碳清洁能源体系,建设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湛江等核电项目建设。
16.建设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阳江沙扒、湛江外罗、钦州、海南西部海上风电场建设。
17.加快南宁、北海、湛江、海口等重点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全面消除易涝积水区段。
政策解读:
一、充分认识发展壮大北部湾城市群的现实基础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以来,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以石化、冶金、能源、粮油加工为支柱的临港产业集群初步形成,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南宁、海口、湛江等重点城市人口和经济集聚能力不断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约7个百分点。二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有效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稳定开行并实现大幅增长,2021年海铁联运班列共开行5754列、发送57.3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59%、222%,2021年北部湾港完成吞吐量约3.58亿吨,同比增长21.15%,增速位居前列,航线网络覆盖东盟和国内主要港口,截至2021年底,北部湾港已开通64条集装箱航线。三是环境质量稳居前列。生态安全格局总体稳固,陆地生态空间占比超过43%,西江流域重点河流水质全面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在91%左右。四是对外开放不断深化。进出口总额大幅增长,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开放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三省区与东盟国家进出口贸易总额占近三成。到2020年底,北部湾城市群常住人口超过440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2万亿元,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具备了发挥更大支撑带动作用的基础。
同时,北部湾城市群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不高,产业结构偏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传统发展路径亟待转型;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有限,部分节点城市发展不及预期;港口功能分工不够清晰,同质化竞争明显,对外通道建设滞后;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仍然不容忽视。有效破解这些问题将推动城市群加快发展壮大。
“十四五”时期,我国与东盟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放合作更加深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持续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构筑,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加快北部湾城市群建设,有利于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接续动力源。
二、准确把握发展壮大北部湾城市群的原则要求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依托,深度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协同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拓展全方位开放合作,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加快建设蓝色海湾城市群。
坚持优势互补、分工协作。这是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的核心要义。北部湾城市群港口、岸线、油气、农林、旅游资源丰富,各领域合作不断加强,协同发展态势良好。要立足各地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统筹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强化分工错位发展,健全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同发展格局。
坚持陆海统筹、港城互动。这是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的突出特色。北部湾城市群坐拥我国南部海湾,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城镇发展基础较好。要以陆域腹地高质量发展服务海洋高水平开发保护,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引领作用,明确城市、港口、口岸功能定位,科学优化城市空间和临港产业布局,强化港城互融互济,提升陆海统筹发展水平。
坚持扩大开放、深化合作。这是提升北部湾城市群实力和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北部湾城市群区位优势独特,战略地位重要,对外开放通道加快形成,重大开放平台有序建设,开放合作领域不断拓展。未来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作用,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集成创新,推动全方位开放不断向纵深迈进。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这是北部湾城市群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空间开发管制、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运用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破解难题、激发活力。
坚持筑牢底线、防范风险。这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的内在要求。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打造安全高效的海上通道,全面提升维护国家能源、粮食等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加强公共安全保障,优化应急管理体系,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三、扎实推动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取得新成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广西、广东、海南三省区,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实现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准确把握方向定位。按照建设面向东盟、服务“三南”(西南中南华南)、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总体要求,围绕强化通道支撑、突出向海发展、深化开放引领、共保一湾清水四大方向,加快建设北部湾城市群,努力在推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维护边疆海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
紧紧锚定发展目标。到2025年,南宁与周边城市同城化水平显著提升,海口、湛江城市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向海经济加快发展,现代化绿色临港产业基地基本建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我国南方重要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加快建设,蓝色海湾生态格局筑牢向好,整体环境质量保持在前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优美、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的蓝色海湾城市群初步建成。
全面推进重点任务。坚持陆海一体、全域保护、重点开发,增强南宁发展能级,提升海口、湛江及节点城市功能,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打造南北钦防和湛茂阳城镇发展轴,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作用,打造北部湾现代化港口群,畅通陆海运输大通道,完善城际综合交通网络,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推动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坚持依海兴产、一体协作,以绿色化、数字化转型为方向,以向海经济发展为抓手,促进产业高水平分工协作。坚持将保住一泓清水作为不可突破的底线,筑牢陆海一体的生态安全屏障,共建高水平蓝色生态湾区。以积极参与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为引领,协同共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高地,推进开放通道建设,提升双向开放水平。优化城市群内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提升边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南方重要的能源资源储运基地,强化城市群风险防控体系。
政策原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