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21年12月1日起,湛江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由不得低于1410元调整为不得低于1720元。
近日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湛江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根据通知
自2021年12月1日起
湛江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
由不得低于1410元
调整为不得低于1720元
缴纳基数未达到下限的单位
须尽快到市中心
各办事处服务大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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