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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年)》方案批前公告

湛江楼市  2020-09-04 17:49

[摘要] 湛江市城市更新局拟对《湛江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年)》进行公示。

公示说明

湛江市城市更新局拟对《湛江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年)》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参与。

湛江市城市更新局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湛江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年)》方案批前公告

一、规划背景

根据2019年9月4日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关于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和《广东省深入推进“三旧”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部署及实际

工作需要,及时启动新一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对‘三旧’改造总体目标和规模、重点区域、改造时序和策略等作出统筹安排”。

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现实背景下,“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支撑,对于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构建科学的国土规划体系、高效地利用国土空间资源,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上述背景,特开展本次2021-2025年的湛江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的战略性、针对性和实施性,科学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加快促进我市城市高质量发展,为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扎实基础。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湛江市市辖区范围,包括赤坎区、霞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坡头区、麻章区和奋勇高新区的行政区域。其中规划范围內中心城区范围与《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包括霞山区、

赤坎区、开发区乐华街道、泉庄街道、麻章区麻章镇、湖光镇、坡头区南调街道、麻斜街道、坡头镇的行政区域,规划用地以存量建设用地为主(已建、在建、已批未建的建设用地均为存量建设用地),上述规划范围最终以市政府确定

为准。

现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三、规划目标

湛江市区“三旧”改造力争改变以房地产开发为导向和以土地出让效益为主的思路,湛江未来城市更新的关注重点落在人居环境改善、产业转型升级、历史文化保护三大目标。

经济目标:拉动投资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资金,将“三旧”改造作为拉动城市投资增长的重要举措,维持全市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通过土地再开发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并为新型产业发展提供平台,

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城市产业升级实现仝市经济发展质的跨越和综合竞争力的整体提升。

社会目标: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通过对“三旧”地块建筑及各类配套设施的改造、提升和完善,切实改善地块周边地区的生活居住环境,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推动城市形象的逐步提升。

环境目标:完善城市功能和优化空间结构,传承历史文脉。实施旧”改造是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提升城市环境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将“三旧”用地按照城乡规划进行统一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并维护

生态格局,营造整体协调的城市风貌,确保城市有序发展,并且强化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四、更新策略

策略一:明确功能分区指引,实现城市战略。

策略二:推动成片连片改造,平衡利益统筹。

策略三:完善城市公配设施,强化公益保障。

策略四:促进产业升级发展,释放政策红利。

策略五:推行多元改造模式,提升城市品质。

策略六:制定近期行动计划,明确改造重点。

五、规划内容

本轮规划在对三旧底数摸底和上轮规划评估基础上,落实衔接上层次规划要求,根据“三旧”改造地区的区位条件、市场基础、资源禀赋,开展区域发展前景和市场需求分析,划定湛江市市辖区“三旧”改造分区,并结合城市发展

战略和功能布局,确定“三旧”改造片区的功能定位、布局规模、用地强度等。

六、专项控制指引

湛冮市“三旧”改造规划针对工业用地保障、配套服务设施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环境景观设计及公共空间、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综合交通优化等专项内容提出规划指引。

《湛江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年)》方案批前公告

《湛江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年)》方案批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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