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吴川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的实际,为了做好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海滨街道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简章
根据吴川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的实际,为了做好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公办小学招26个班,每班45人,共1170人;民办学校招9个班,每班45人,共405人。
二、招生对象:
(一)公办小学: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有海滨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3、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4、法定监护人在海滨有自建房、商品房且已入住但暂无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5、法定监护人在海滨务工(3年以上、有关证件齐全)的适龄儿童;
6、法定监护人在海滨经商(2年以上、有关证件齐全)的适龄儿童;
7、法定监护人已购买商品房,虽未办理房产证、未入住,但商品楼已交付使用的适龄儿童。
(二)民办学校:全市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各学校招生计划及范围
四、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1-12日,补报时间:7月18日。
(二)报名地点(含补报名):各招生学校内。
(三)报名办法:1、公办小学报名办法。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及其他有效证件(报名截止日之前日期为证件的有效日期)的原件、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到符合招生范围的所在地学校报名。
2、民办学校报名办法。由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证件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
五、招生办法:分公办小学和民办学校两类学校招生
(一)公办小学招生
招生时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校的招生范围按录取顺序依次进行招生。录取顺序:
(1)录取有海滨户籍的适龄儿童;
(2)录取法定监护人有海滨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3)录取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4)录取法定监护人在海滨有自建房、商品房且已入住但暂无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5)录取法定监护人在海滨务工(3年以上、有关证件齐全)的适龄儿童;
(6)录取法定监护人在海滨经商(2年以上、有关证件齐全)的适龄儿童;
(7)录取法定监护人已购买商品房,虽未办理房产证、未入住,但商品房已交付使用的适龄儿童。
各学校按照上述顺序招生,直至录完相应学校招生计划为止。涉及非本校区招生范围但允许选报其他学校的商品房住宅区的适龄儿童,招生学校在完成原7类招生计划前提下,如果尚有学位剩余的,可录取;如选报人数超过剩余学位的情况,则由所在学校组织电脑派位。对未被电脑派中的,由海滨街道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办法由自行制定,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招生时间:8月中旬。
七、注意事项:
1、公办小学只接受上述7类适龄儿童的报名。报名时,每类适龄儿童只允许填报一所学校(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所提交的有关材料一定要齐全、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
3、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由招生学校会同海滨街道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海滨街道招生领导小组。
八、咨询电话:0759-555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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