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9月17日,吴川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吴川市村庄规划公示(振文镇大桥村)》,对吴川市振文镇大桥村规划要求进行了明确的公示。
2019年9月17日,吴川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吴川市村庄规划公示(振文镇大桥村)》,对吴川市振文镇大桥村规划要求进行了明确的公示。
所在位置
大桥村现状图(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大桥村规划图(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大桥村规划详情
大桥村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一、大桥村概况
吴川市振文镇大桥村位于振文镇南部,距镇区约2公里,距吴川市城区约7.5公里,北与罗里村、石碇村接壤,南与吴阳镇,东与塘尾街道交界,东靠黄坡镇。全村辖12个自然村,分别为公子渡村、下郭屋村、谢村、上龙芳村、下龙芳村、下坡村、过水路村、上垌里村、下垌里村、彭屋村、彭屋新村和上郭屋村。2018年底,全村总户数2100户,户籍人口10300人,常住人口600人,国土总面积4.84平方公里。
二、大桥村发展定位和目标
大桥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永续发展、用地集约、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乡村”和促进城乡统筹为目标,通过整合资源优势,打造以特色农业种植和休闲农业旅游为主的生态农业型村庄。
三、生态保护
保护村内林地、水域、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基本农田210.97公顷,分布于村庄各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保有量186.81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设施农用地有17处,面积为1.74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五、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
(1)本村内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处,为公子渡大桥。不允许随意改变文物保护单位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
(2)本村已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14处,主要为古庙,分别为大桥公子渡大桥及其他古庙,禁止在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内进行影响历史风貌的各类建设行为。
六、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80.31公顷。为增加规划弹性,满足村庄建设需求,本次规划划定有条件建设区15.93公顷,主要分布在村庄集聚点周边。
1.产业发展空间
(1)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40%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不超过1.5,绿地率大于20%。
(2)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1)本村内划定宅基地69.22公顷,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2)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半,建筑高度不大于14米,应体现当地特色,统一采用简洁、大方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4米。
(2)村内供水由各自然村新建自来水管网集中提供,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池、污水管沟,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3)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村委会、小学、卫生站、老人服务中心、污水处理池、公共厕所、小游园、篮球场、文化楼、健身活动广场等,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七、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0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振文镇大桥村近期建设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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