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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湛江市市区2019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湛江楼市  2019-08-07 09:18

[摘要] 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的要求,我局房屋租赁管理所今年3月份开始即对市区各路段、街道及综合性市场的房屋租赁情况进行了实地摸排调查。

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的要求,我局房屋租赁管理所今年3月份开始即对市区各路段、街道及综合性市场的房屋租赁情况进行了实地摸排调查,在2018年市场指导性租金标准公布的基础上,梳理出新增路段5条,调整、提升路段标准2条,其他同上年度比较无明显变化,现拟成《湛江市市区2019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现公开征求意见,单位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馈意见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6日。

联系电话:0759-2227668。

邮箱:805281022@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28号

附件:1.关于征求《湛江市市区2019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房地产主管部门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的规定要求,我局今年3月份开始即对市区各路段、街道及综合性市场的房屋租赁情况进行了实地摸排调查,在2018年市场指导租金标准的基础上,经梳理、汇总、整合后拟成《湛江市市区2019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制定出台该文件的科学性、可行性、准确性,现特向贵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恳请贵单位于7月26日前书面反馈我局,无意见亦请书面回复。

请予支持为盼。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3日

(联系人:林美婷,联系电话:2286627,邮箱:805281022@qq.com)

2.关于公布《湛江市市区2019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的规定,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秩序,规范房屋租赁价格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公布2019年《湛江市市区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并作出如下规定:

一、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是政府宏观调控和管理房屋租赁市场、维护租赁双方合法利益、处理房屋租赁价格纠纷、指导租赁双方合理约定价格的参考依据。

二、凡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租赁房屋,其价格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并报市住建部门登记备案。

三、房屋所有权人将行政划拨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含临时性房屋)以营利为目的将房屋出租的,应将土地上缴国家,具体征收办法另文下达。

四、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的管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活动,及时办理《房屋租赁证》。

五、各类专业性市场,综合性市场的房屋、摊档租金,参照所处地段的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由租赁双方约定,报市住建部门登记备案。

六、本次指导性租金公布前发生的租赁关系在合同期限内所约定的租金继续生效。

附件:

1.湛江市市区2019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标准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湛江市市区2019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湛江市市区出租房屋地段分等定级表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湛江市市区2019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性租金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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