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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开发区东海片区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方案出炉(附学区划分)

湛江楼市  2019-05-29 16:19

[摘要] 各镇(街)中心小学、第十三小学招生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10日。请各位家长在上述时间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视为放弃学位安排。

关于做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东海片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70号)文件精神,落实《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做好我区2019年东海片区小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时间

(一)各镇(街)中心小学、第十三小学招生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10日。请各位家长在上述时间按要求进行报名,视为放弃学位安排。

(二)各镇(街)乡村面上小学招生报名时间由面上小学管理组确定。

二、招生对象

东海片区各小学2019年秋季招收的一年级学生为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条件

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应对照下列条件申请入学。

(一)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户籍在东海岛各镇(街)的学区适龄儿童,按照国家政策“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法,可到所在地学区学校申请入学就读。

(二)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非学区户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就近入学。

1.区重点项目搬迁村的适龄儿童。(1)中科炼化项目龙腾上村、下村,调青北园村、南园村、下篮仔村,调屋上村、下村等7条整村搬迁村庄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9〕34号)》和湛教〔2009〕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中央商务区搬迁村南山村、配套产业园区搬迁村东参村的适龄儿童;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安全防护区红线图内德老村及东简圩搬迁户“拆迁取得住房补贴或已经签订拆迁协议准备搬迁”的搬迁户适龄儿童,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9〕34号)》和湛教〔2009〕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未拆迁且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搬迁户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户籍学区学校安排入学。

2.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学位申请人父母是在学区居住或工作的烈士、军人优抚对象、民警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和突出贡献专家、引进人才以及对我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有突出贡献人士,符合中央、省、市有关优惠政策的,需在学区入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军人子女按照《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3.定居人员随迁子女。在申请就读学区内拥有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与房产购买合同、镇(街)证明(居委会证明、街道办加意见),有居住用电用水证件,与户主有直接亲属关系的随迁居住适龄儿童。

4.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截至2019年5月2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在申请学区有稳定职业工作满一年,依法连续在开发区(东海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缴纳社保费满一年,且在申请就读学区有固定住所(以居住证、房管部门证明、街道办居住证明为准)的随迁居住适龄儿童。

5.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截至2019年5月2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在申请就读学区持有效的湛江市或开发区(东海岛)工商部门营业执照(经营地在申请学区)满一年及以上的经商人员。且在申请就读学区内有固定住所(以居住证、房管部门证明、街道办居住证明)的随迁居住适龄儿童。

6.“七站八所”人员亲戚子女。(原指供电站、食品站、文化广播站、农机站、农科站、兽医站、公路站(道班),财政所、粮所、供销所、水产所、盐务所、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人员的随迁子女。在申请就读学区有固定住所(以单位证明为准),居住用电用水证件(证明),与户主有直接亲属关系的随迁居住适龄儿童。

四、学区划分

(一)各镇(街)乡下面上小学学区范围各镇(街)乡下面上小学按学校服务范围进行招生,原则上不能跨学区招生。需跨学区入学的应按非学区户籍学生的条件,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批准后就近安排学位。

(二)镇(街)中心校和第十三小学学区范围

1.第十三小学学区范围:钢铁项目搬迁村庄啣头村、水源村、迈奴村、崩塘村、坑里村、蕃昌村、凤口村、西边村、溪头田村、溪头坡村等10条自然村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和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员工的适龄子女。

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解决櫓磊村、那笼村、潭水塘村、南坡南村等村民子女的入学。如学位不足,在镇(街)内学校调整就近入学。

符合条件申请入学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在第十三小或东简小学申请入学。如学位不足,在镇(街)内学校调整就近入学。

2.觉民小学学区范围:东山居委会、东山圩、上辰、企沟、仝及、东山村、南山、鱼弄、谭息和什石等10条村(居委会);搬迁村调青北园、南园、下篮仔和调屋上村、调屋下村、东参村等6条村村民子女;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

3.新民小学学区范围:民安圩、南池、下山、大熟、迈林坡、塘尾、调琴、后坡、林海、毛坑、后山等11条村庄的村民子女;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

4.东简小学学区范围:东简圩、东简仔村、东坑村、石磊村、德老村、坡角村、厚皮山村、南坡村等8条村庄;搬迁村龙腾上村、下村的村民子女;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

5.硇洲小学招生范围:淡水、红卫居委会、宋皇村委会等村庄的村民子女;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人员子女。

五、招生计划

(一)各镇(街)乡下面上小学面向服务范围组织招生,确保2019年秋季适龄儿童100%入学。

(二)各中心校、第十三小学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如下:

湛江开发区东海片区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方案出炉(附学区划分)

六、报名和录取方法

(一)报名的基本流程

1.各镇(街)乡村面上小学的招生工作由面上小学管理组组织领导,各小学负责实施落实。具体报名时间由面上小学管理组和招生学校确定,并公布通知。

2.各镇(街)中心校、第十三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管理,面上小学管理组具体实施。符合学区户籍的学生和符合非学区户籍入学条件的学生,应在2019年6月1至6月10日,采用手机或电脑网上申请报名,对照入学申报资料的要求,准确录入并上传学生相关信息资料,无需提交纸质。

家长可使用任何智能手机或电脑登陆报名系统(网址:bm.chikan.gov.cn)报名。为方便下次登陆,建议收藏网址。安卓手机用户(除苹果手机外)可以在网站扫描二维码下载快捷登陆图标,每次只须点击该图标,就能快速进入报名系统。在网上报名前,家长可先在网站“报名指引”栏目点击查看“报名操作指南”。

无法采用手机或电脑网上申请报名的,可携带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在6月7日和6月8日到学区所在学校申请帮助报名。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学区户籍的学生报名应提交如下资料:(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学生页的复印件。(2)儿童出生证明。

2.非学区户籍的学生报名应对照本人的入学条件,按照下列要求提交如下资料:

(1)区重点项目搬迁的适龄儿童。湛江钢铁、中科炼化、配套园区等项目的搬迁户适龄儿童,符合跨区安置条件的,需提供户口本、开发区征地办和教育局证明。

(2)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①1申请学生户口及户主页的复印件;②儿童出生证明;③提交有关单位的证明及国家、省、市、区的有关政策。④军人子女须提交《湛江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和军人子女户口薄、出生证明、军人军官证或士兵证、单位公示情况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定居人员随迁子女。①申请学生户口及户主页的复印件;②儿童出生证明;③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与房产购买合同、居(村)委会和镇(街)证明;④居(村)委会、街道办居住证明和居住用电用水证件(证明)。

(4)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申请学生户口及户主页的复印件;②儿童出生证明;③一年社保缴费清单。④租屋合同、居(村)委会、街道办居住证明。

(5)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①申请学生户口及户主页的复印件;②儿童出生证明;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居委会、街道办居住证明。

(6)“七站八所”人员亲戚子女。①申请学生户口及户主页的复印件;②儿童出生证明;③单位证明;④居住用电用水证件(单据)。

3.在有证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应提供幼儿“学籍卡”。

4.本通知规定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等信息提取截止时间和按规定需提供的工商、社保等材料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

(三)结果查询、领取通知和注册

1.学生拟录取名单经区有关程序审核后,家长(学生)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网上查询录取结果(查询结果的具体时间按录取发布的时间为准)。

2.《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如经审核符合学区入学条件的,在2019年8月28日前没有收到通知,家长应及时到招生学校或面上小学管理组查询。

3.家长(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按时间到招生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七、其他要求

1.各学校、面上小学管理组要认真组织好招生工作,依时公布招生政策、入学条件与要求、咨询电话等。热情答复家长的招生咨询,使广大家长(学生)准确了解招生入学的招生政策。

2.家长(学生)应保证提交证件的真实性,如证件伪造虚假,将不安排学区学位。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法处理。

3.家长(学生)应按照时间期限通过网上或去招生学校申请学位,视同放弃学位安排,不申请的,本年度不再安排学位。

4.符合条件的非学区户籍学生申请入学,原则上根据实际居住地址,安排就近入读学区学校,如学区学校学位不足,则在区内就近调剂安排学位。

5.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学区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核准及备案。

6.如有对招生工作中不明确的问题,可向区教育局教育科咨询。咨询电话:0759-2968296。举报电话:0759-2968277/0759-2968263。

本通知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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