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住建局向新澳城市花园“三旧改造”项目发出同意开工建设复函。这是该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后,批出的第一张在报建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同意开工建设的复函。
近日,市住建局向新澳城市花园9435元/平方米[霞山]新澳城市花园24套在售“三旧改造”项目发出同意开工建设复函。这是该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后,批出的张在报建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同意开工建设的复函。报建项目获得开工建设批复后,可立即组织施工建设,待补齐相关施工报建材料后,再换领施工许可证。此项改革,预计可使报建项目提前半年以上施工,助力项目建设进入“快车道”。
推行建设项目在颁发施工许可证前办理开工建设手续,是该局为进一步加快所管辖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建设,推出的工程报建改革新举措。笔者了解到,凡向市住建局施工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具备“四种情形”之一,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办理“先开工后办证”手续。“四种情形”即是:一是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建设项目,我市各融资平台单位兴建的建设项目;二是“三旧”改造项目;三是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四是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民用建筑项目。“相关条件”包括:一是项目须获得市行政服务中心批准纳入“投资审批绿色通道”;二是申请单位在按规定办理项目用地、立项、规划、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等批准手续,施工现场具备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等措施条件。
在办理开工建设手续中,该局更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对申报材料灵活处理,如房屋建筑项目所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用规划部门核发的相关方案批准文件代替;项目审图合格书可以用设计单位回复结果代替等等,为建设项目申报早开工、早建设清障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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