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25日,网传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书》(下称告诫书),告诫书提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门店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在售楼盘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并按“一套一标”在售楼处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
11月25日,网传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书》(下称告诫书),告诫书提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门店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在售楼盘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并按“一套一标”在售楼处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
根据告诫书,违反规定者,轻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重则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是网传告诫书图片:
以下是《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
据了解,
国家发改委于11月8日发文,部署从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在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查处八大行为,不明码标价甚至未醒目的位置明码标价都要受到查处。此外还要求“一套一标”、一次性公开全部可销售房源,查处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等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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