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10日,市委召开十届第112次常委会议,正式出台《关于湛江市台风“彩虹”全倒户重建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16年春节前,确保完成全市因强台风“彩虹”袭击造成的“全倒户”的重建任务。
10月10日,市委召开十届第112次常委会议,正式出台《关于湛江市台风“彩虹”全倒户重建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16年春节前,确保完成全市因强台风“彩虹”袭击造成的“全倒户”(必须是长期居住且是住所的农户,含严重受损需重建户)的重建任务。住房重建要在本月底前动工,在明年1月20日前完成。
强台风“彩虹”正面袭击我市,造成“全倒户”1849户,为加快推进因灾“全倒户”重建家园,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制定了重建方案。
《方案》明确了补助的相关标准:属于补助对象的五保户、孤儿户按1200元/平方米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其他“全倒户”按40000元/户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其中县(市、区)解决资金5000元/户。五保户、孤儿户按照30平方米/户的标准进行建设,孤儿户人口数超过3人的,按人均不少于13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建设,其他改造户按人均不超过16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且建设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户左右,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家庭人数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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