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广东省人民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 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市人民 决定对我市企业职工 工资标准调整为1410元/月。
湛江市人民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 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 (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 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人民 决定对我市企业职工 工资标准进行以下调整:
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 工资标准按粤府函〔2018〕187号文的四类标准执行,即我市企业职工月 工资标准调整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 工资标准调整为14元/。
湛江市人民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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